2.5.2叉车的传动系统
(1)静压传动叉车,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2)机械和液力传动的内燃叉车,应当配备在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能防止发动机启动的装置。
2.5.3转向系统
2.5.3.1 - -般要求
(1)转向系统应当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卡滞,在任意转向操作时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
(2)场车应当具有良好的直线行驶性能和转向跟随性。
2.5.3.2 叉车
(1)叉车向前运行时,顺时针转动方向盘或者对转向控制装置的等同操作,应当使叉车右转;
(2)舵柄操作的叉车原地转向操作力应当不大于400N;方向盘操作的叉车原地转向操作力应当不大于20N,左右转向操作力相差应当不大于5N。
2.5.3.3观光车辆
(1)方向盘不得右置,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和向右转角均不大于15°;
(2)应当设置转向限位装置。
2.5.4 制动系统
2.5.4.1 一般要求
(1)场车应当设置行车、驻车制动系统,并且有相应的制动装置; .
(2)坐驾式叉车和观光车辆的行车制动系统与驻车制动系统应当由独立的装置进行操作;
(3)驻车制动系统应当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止,手柄操纵的驻车制动控制装置应当有防止意外释放的功能,坐驾式车辆的司机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
2.5.4.2 叉车
(1)制动器的性能应当符合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的要求;
(2)用踏板操纵运行和制动控制装置的叉车,应当符合GB/T 26562《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踏板的结构与布置踏板的结构与布置原则》的要求。
2.5.4.3 观光车辆
(1)行车制动系统应当采用双管路或者多管路;
(2)行车制动性能应当保证其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应当符合GB/T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中5.5.7的要求;
(3)在满载状态下,制动力能够保证使其在满载最大爬坡度的上、下方向驻车;
(4)在满载最大爬坡度的下行方向,制动力能够保证其在满载、最大运行速度条件下制停;
(5)观光列车采用气压制动系统时,应当符合GB 7258- -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7.8.2和7.9.3的要求:
(6)观光列车车厢与牵引车头意外脱离后,车厢应当能自行制动,牵引车头的制动仍应有效。
2.5.5叉 车液压系统
(1)应当设置能防止系统内压力超过预定值的装置,此装置的设计和安装能够避免意外的松动或者调节,调整压力需要使用工具或者钥匙;
(2)叉车液压系统用软管、硬管和接头至少能承受液压回路3倍的工作压力。
上一篇:驰骋沙海,尽享探险乐趣!四驱沙漠观光车
下一篇:沙漠观光车的电气和控制系统